1、胶管不得在超过规定的最大工作压力下使用。压力的增加应逐渐进行,并应防止过大的冲击。 2、胶管不得在低于规定的最小弯曲半径下使用,特别要避免在管接头附近过于严重的弯曲,防止弯曲部位过早疲劳损坏。 3、胶管不得在规定或建议的温度范围以外的温度(包括输送物料的温度和环境温度)下使用,若环境温度超过70℃时,则胶管外层应加隔热保护层。 4、胶管只能用于输送规定或建议的物料。对于胶管在特定的条件下使用适应性有怀疑,请与我公司磋商。 5、胶管在贮存、使用时,管体外表应避免与酸(碱)、油类及其它有机溶剂等腐蚀性物质接触,并防止胶管接触任何热表面。 6、胶管不得在扭曲、拉伸或挤压状态下使用。 7、使用期限: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都没有对胶管使用期限作出规定,用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胶管脉冲性能的规定制定合理的使用期限,避免超期使用。 1型编织胶管 150000次脉冲无泄露和异常现象 2型编织胶管 200000次脉冲无泄露和异常现象 4SP和4SH缠绕胶管 400000次脉冲无泄露和异常现象 R12型、R13型和R15型 500000次脉冲无泄露和异常现象 |